會唱歌的美食
最近,社會不斷宣揚珍惜食物,我自己雖然很喜歡吃,但都盡量不浪費,有時真的眼闊肚窄,點多了菜,都必定外帶,除了翻熱再吃之外,有時花多一點心思,變成另一種美食。
我有這種習慣,相信除了我真的很喜歡吃之外,還有是我出生的那個年代,物質並不是十分豐富,並不是人人餐餐都有肉吃,而且只有特別的日子才有魚或蝦吃,有些人更不是每餐也吃得飽。
大約二十年前,和一個朋友閒談,大家已經說那時的食物沒有兒時般好吃,當我說那時一件西餅要慢慢吃,逐點逐點舔西餅上的奶油才滋味;我那位朋友就告訴我,他們一家很難得才會在冰室買點西餅碎,而且每人還只是分得一點點,不過大家已經很開心、很滿足。
然後他就說童年時的美食就是在街上捉老鼠烤來吃,過程太惡心,所以我印象很深刻,不過完全沒有想吃老鼠的興趣,反而他說起每餐最常吃的一道菜,卻很有意思。
他家有一碗拾來的石春,每到月尾不夠錢買菜時,就會拿出來用些糖、鹽,有時還加點醬油去煮,大家就用那些掛滿汁的的石春來餸飯,每啜乾一粒石春的汁便吐出來回收,洗淨後,留待下次再用。我追問為何不直接用汁伴餸飯,他告訴我因為有一大碟餸,看起來豐富一點,也吃得快樂一點。
我本來還想着衞生問題,還有就是會不會咬崩牙或者不小心吞了石春等烏龍事,但聽完他的解釋,我意會到他們那時吃飯的情況,雖然吃着「冇餸飯」,但一家人開開心心,還有就是把石春吐回盤上的叮叮咚咚聲,也就成了幸福的樂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