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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  > 時事  > 新聞專題 2017 年 08 月 12 日

打工仔噩夢 社工疑被變外判 自僱潮蔓延社福界

要求員工變身外判商為僱主效力,彷彿已由基層勞動行業蔓延至專業界別。繼有傳媒要求員工變自僱人士後,社福界亦爆「自僱潮」。

本港社福界龍頭之一的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(YMCA),最近被指要求個案輔導社工及兼職營地訓練導師簽署自僱合約。有受影響的營地導師向本刊爆料指,最少約二百名導師被要求轉簽自僱合約,他們不單不再受勞保保障,更隨時要為歷奇活動發生的意外負上民事責任,「都係打佢工,但發生意外我要負全責,點賠?」本刊亦透過中間人接觸到該會負責輔導服務的社工,同樣被要求簽署自僱合約,同全職社工的工作性質大致相同,惟不享有強積金、年假等,關注團體更擔心個案輔導質素大打折扣。

青年會承認,曾有社工被誤以自僱形式聘用,經調查後已轉為兼職社工。至於營地導師,該會承認有自僱的營地導師,但發言人強調不會因聘用模式影響保險補償等安排。

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證實,曾出現一名以自僱形式提供輔導服務的社工,現已改為兼職合約。但會方並無否認曾將營地導師轉為自僱。

「同全職一樣,工作內容按照會方指示,例如做個案工作,又要跟更表返工,仲要幫同事補位OT!」本刊透過中間人,接觸到一名目前仍在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工作的自僱社工。他對事件來龍去脈不願多提,免被識穿身份。他只肯透露,目前的工作性質與其他同事相若,最大分別是他並不享有僱員應得的強積金、年假等福利和保障。他已致函國際基督教青年會,要求介入,促請會方承認責任。

將員工變自僱,再以外判商或服務提供者的身份為原有機構效力,過往在基層行業相當常見,近年此風漸漸蔓延至專業行業。除了社工疑變外判,社福界另一個工種營地訓練導師,也湧現這種情況。現時本港主要營舍約有三十三個,行內有舉辦營地活動的機構約廿三個,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為業界龍頭,坐擁烏溪沙、將軍澳、黃宜洲三個大營地,舉辦不少團體訓練、日營和歷奇活動。

部分戶外活動需要營地導師在場,指示參加者進行體能訓練,暑假是這些營地的黃金檔期。上周五,記者到青年會烏溪沙青年新村了解,現場動輒有百多名小學生參加由青年會舉辦的成長營,每人收費近二千元。

暑假是營地活動的黃金檔期,有指YMCA以自僱合約任用兼職及暑期工導師,涉及至少二百人。

 

滿約後接外快受限

曾受聘於該會的兼職營地導師阿希,根據本刊拍攝的成長營相片指出,該日當值的除了被轉為自僱的兼職營地導師,還有多名疑似新聘的暑期工職員。他聲稱,這批營地導師今年三月被會方單方面要求轉簽自僱合約(「黃約」),「話有得揀簽同唔簽,但實際上唔簽就無工開,他們都簽了,我就唔肯簽。」阿希解釋拒簽原因時說:「新約下一旦參加者發生意外,導師可能要孭全責,賠償事主!連暑期工也無一倖免。」他相信受影響人數至少有二百人。

二十出頭的阿希已於青年會擔任營地導師好幾年,與會方一直關係良好,去年底流傳會方有意削減一成員工開支,「從沒想過為了慳錢竟一刀切將我們轉晒自僱!」他出示俗稱「黃約」的「訓練程序服務提供者合約」,列明導師為自僱人士,不適用於會方人事政策及《僱傭條例》下的權益和保障。

「日後,我們依舊在會方全職職員指示下工作,月尾直接出糧給我們,請假又要預先通知。」阿希認為,新制下他們與會方本質上仍是僱傭關係,「會方說轉黃約是為了讓我們有更大彈性接洽其他工作,但實際上,黃約規定我們於約滿一年內,不得在會方場所一千米範圍內承接其他相類近活動!」他質疑,如果是自僱人士,怎可能有這種限制?
他遂於四月與六十名兼職營地導師聯署反對「黃約」安排,惟糾纏多時後會方只作出小修小補,而且合約列明,導師所得的人身意外及永久傷殘保險賠償額最多十萬元,與《僱傭條例》中的四十萬元相距甚遠,「我們日常的營地活動包括攀石、繩網、射箭、水上活動,有哪項不危險?乜人命真係咁賤?」

阿希指出,現行法例沒有明文規定營地導師必須持有牌照,但因不少營地活動需離地進行,為安全起見,導師持有「低結構項目牌照」較理想,惟他質疑現時會方聘請的幾十名暑期工「九成九」無牌,「他們大多是十八、九歲,無甚工作經驗的年輕人,簽約前並不清楚工作內容,有事點算?」

YMCA兼職導師四月被單方面要求,轉簽俗稱「黃約」的「訓練程序服務提供者合約」,列明導師為自僱人士,不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