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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  > 時事  > 政官莊 2016 年 06 月 01 日

公然鬧法官「狗官」 曾健超支持者 涉藐視法庭

佔領運動期間涉向警察淋有味液體嘅公民黨成員、註冊社工曾健超,本周一喺九龍城裁判法院,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,被判入獄五周,准以現金三百元保釋等候上訴。部分聲稱係曾健超嘅支持者,聞判後竟然在庭內發出連串噓聲,仲大鬧法官係「死狗官」、「狗官最無良」、「有無搞錯」等;代表控方嘅副刑事檢控專員及負責案件嘅警員,更一度被困喺法院逾半個鐘,要警方開路先走得。而庭外亦一樣混亂,五十多名曾健超嘅支持者知道判決結果後,即情緒激動,高呼法治已死,一度與反對人士對罵。

裁判官羅德泉判決時表示,被告事發時對警員動粗,將警員當成「出氣袋」。佢續指出,前線警員只係按指示執行職務,法庭有責任保護佢哋,縱使被告同警員並無實質身體接觸,但佢用有異味液體潑向警員,是對警員極大的侮辱和挑釁,近似向警員吐口水,過往都有判處監禁嘅先例。

就公眾人士喺庭上辱罵裁判官係「狗官」,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,有關字眼帶侮辱性,有機會干犯《裁判官條例》。此外,法庭亦有權控以藐視法庭罪作出起訴。

社工出身嘅曾健超有可能因此案,被社工註冊局吊銷牌照,註冊局委員嘅公職都可能無埋。

曾健超涉嫌佔領期間向警察潑有異味嘅液體,本周一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,入獄五個星期,暫准保釋等候上訴。

曾健超支持者知道結果後,批評判決唔公道,入內旁聽嘅支持者更大鬧裁決官「狗官」,涉嫌藐視法庭。

涉嫌襲擊曾健超嘅「七警案」,亦將於六月一日開審。

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該批支持者在庭內辱罵裁判官,相信已構成嚴重的藐視法庭,一般可被判監數天至數星期。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指,司法機構將就事件徵詢律政司意見,以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。

曾健超今年初獲選做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委員,並擔任轄下「專業操守委員會」召集人。不過佢上任唔夠四個多月就被判監。據悉,以往並無註冊局委員在任期間犯事坐監,但根據《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》,曾健超今次罪成,行政長官可以行使酌情權,將佢委員一職懸空。

條例亦講明,社工一旦觸犯咗可被判坐監嘅罪行,有損社工專業,註冊局有權唔接納佢續牌社工申請。如果曾健超被投訴專業失德,註冊局經內部聆訊後成立嘅話,他亦有機會被永久吊銷社工牌。曾健超就表明即時上訴,話法庭判決法庭了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