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愛下去
每當藝人為保持形象,去就某些負面新聞,發出公開聲明,總會在字裏行間,加插一句:「本人將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。」
一來令人或自己,感到振振有詞,即使在睜着眼講大話,也講得似模似樣。二來用這類法律名詞,可用來拋窒無知婦孺,令對方知驚收手。
但,如果對方是有識之士,而且站在道理一方,會怕這些雕蟲小技嗎?
如果你含冤受屈,被人抹黑中傷,根本不用保留追究權利,還保留甚麼呢?索性直接入稟,控告對方誹謗吧!除非……你原來其實是理虧的一方,一去到法庭,所有保護形象和聲譽的肥皂泡,一篤便爆!
看見這類聲明,便會不禁失笑,就像詠春大師葉問,面對着小混混,耍着花拳繡腿,裝腔作勢,簡直連出拳也嫌嘥力吧!
近日「西貢地王」太子爺周子揚向記者爆料,聲稱跟何傲兒拍拖期間,曾被傲兒家姐傲芝苛索每月十至二十萬的生活費,又被要求負擔何家二十多萬的稅務問題,否則便不要和何傲兒繼續愛下去。
周子揚指自己曾想過努力賺錢,甚至去借貸幫助何家,但最終決定在九月斬纜分手。
何傲兒和何傲芝兩姊妹旋即發出嚴正聲明,指周子揚所說的話,全屬捏造,絕無事實根據,並將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。
不過周子揚堅稱自己句句屬實,「我是將真說話講出來,對得住自己,對得住人!」
誰是誰非,我相信,你懂的。
有指周子揚和何傲兒本是真心相愛,可惜過不了去年破產的何爸爸一關,達不到富豪級女婿的標準,無奈棄愛,令傲兒終日以淚洗面。
其後二十七歲的何傲兒被爆與七十八歲的林建名發展「爺孫戀」,你猜她快樂嗎?告訴你一件親眼目睹的事,便可略知端倪。
去年一個演唱會上,何傲兒和林建名孖公仔坐在前排欣賞,我正正坐在二人的後面,全程觀察,他們竟從無交談過一句,也全無眼神交流,只見何傲兒一直木口木面,彷彿在說:「幾時先捱到完場呀?」襄王有夢,神女卻無心,任林生曾為她流多少眼淚,都換不到她的真心。
除非她的家庭負擔愈來愈大,何爸爸的要求愈來愈高……但她的快樂,卻只會愈來愈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