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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  > 專欄  > 東觀點 2016 年 01 月 05 日

李國章掌港大 不應「未審先判」

前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,終獲政府委任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,任期三年,但旋即「峰煙四起」,多個泛民教育團體周日遊行反對他的任命,更進一步提出要廢除由特首兼任八間資助大學校監,以及有權委任校委的制度。港大部分人對李國章的不信任超乎想像,但不能否認他領導能力好,兼在大專學界德高望重,社會各界應「聽其言,觀其行」,才再下判斷也未遲。

圍繞港大的風波沒完沒了,在政府未宣布李國章的任命前,港大學生會及港大校友關注組等,已作出一連串政治動員,從港大畢業生議會發動所謂「公投」,又翻舊帳指李國章曾申請入職港大被拒並推斷他「仇視港大」,再洩露校委會會議錄音以圖攻擊他,近日更上綱上線指政府委任他是向「港大人和民意宣戰」,真是愈講愈誇張,激化矛盾,把平靜的校園變成政治鬥爭場所。

不過,如果「民意」是指去年十一月一連五天的「公投」,結果聲稱十分之九人反對李國章做校委會主席云云,那麼恐怕有誤導之嫌,皆因投票的人只屬少數,十分之九會員並沒參與,絕大多數人的意見如何,根本就未能從「公投」結果反映出來。

其次,政府委任李國章是合法合理之舉。特首梁振英身為八大院校校監,是沿襲回歸前港督出任校監的安排,如今他依法委任李國章,前任梁智鴻也是梁振英任命的,怎不見當時有人遊行反對,或提出干預學術自由或院校自由的質疑?

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獲委任為港大校委會主席,以他的強人作風,相信會維護港大的最佳利益,社會各界應「聽其言,觀其行」再作判斷。

根據《香港大學條例》,校委會是大學最高管治機構,在符合條例和規程下,可行使大學所有權力,包括重大人事任命;校委會主席的職務包括處理日常校政、開會前決定議程、與港大校長商議處理校內事務等。此職位需帶領大學向前發展,使這間百年名校再創輝煌,自然要找個具領導能力、德高望重的人來擔任。

李國章一九八二年起加入中文大學,先後出任外科學系創系外科講座教授、系主任,又兩度當選醫學院院長。九六至○二年擔任中文大學校長期間,他帶領中大有長足發展,國際排名節節上升,足證他有豐富的大學教學、科研和行政管理經驗。○二至○七年更出任教統局局長,積極推動教育改革,包括母語教學、「三三四」新學制等;既熟悉政府運作,又了解社會對大學教育的需求,實在是擔任港大校委會主席的合適人選。

若讀者不太善忘,應記得受學生尊敬的港大校長馬斐森,一三年獲委任時,也曾受到校內多名重量級教授,包括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主任盧寵茂、教育學院講座教授程介明、新聞及傳播研究中心總監陳婉瑩等,公開炮轟他能力不濟。當時馬斐森硬着頭皮應對,上任後亦以行動證明自己的實力。

對於李國章亦不應「未審先判」,港大中人應尊重不同領導有不同特質,先「聽其言,觀其行」,再下判斷。如今他在爭議聲中上任,各方的人都會以放大鏡去檢視他的言行,以李國章的強人作風,又怎不維護港大的最佳利益?

新年始伊,港人應用雪亮的眼睛,明辨是非。除了港大風波,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等人懷疑失蹤案,有指事件可能涉及內地人員在港執法,但這是違反「一國兩制」及《基本法》規定,孰真孰假一望而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