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碩之解約要賠40萬 林建名:我冇賺佢!
早前曾暗示無意續約大名娛樂的趙碩之,日前被傳媒拍得愁爆到中環一座律師行林立的商廈揾律師,就合約問題向律師徵詢意見,並向傳媒哭訴遭公司單方面延長合約五年猶如加監,更表示公司指如要解約,要賠償在她身上投資而損失的四十多萬。
而就趙碩之痛斥公司對她不仁一事,大名娛樂老闆林建名昨日(五月三日)出席仁濟醫院林百欣中學三十周年校慶時,就火滾地回應:「她當然會不開心啦!(你會了解下?)怎樣了解?開了三次會,她亦不答覆。(她稱當你是爸爸?)我希望是啦!(你很嬲?)當然是啦!每次開會都花兩個小時。」據說趙碩之與該公司簽下五年死約及五年生約,死約完結後公司有續約優先決定權,如趙碩之欲解約則要賠償萬元,林建名斷言:「解約是要賠四十萬,這是投資在她身上的成本,都冇賺她,已不計算職員的費用了。(覺得很失望?)直情是啦!」